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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<title>Comments for 反查禁行動</title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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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<description>反對收緊《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》</description>
	<pubDate>Sun, 05 Sep 2010 13:27:12 +0000</pubDate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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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<title>Comment on YTALK!+scm+青年聯社立場: 青年絕不是被荼毒的一群! by Terry</title>
		<link>http://www.nocensorshiphk.com/?p=320&cpage=1#comment-48</link>
		<dc:creator>Terry</dc:creator>
		<pubDate>Sun, 08 Nov 2009 08:44:14 +0000</pubDate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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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<description>The result you may found Police failed to control, I wonder why HKSAR increase the salary of Policemen. It should not pass the result on our students.
Police should try their best, let us free from drugs.</description>
		<content:encoded><![CDATA[<p>The result you may found Police failed to control, I wonder why HKSAR increase the salary of Policemen. It should not pass the result on our students.<br />
Police should try their best, let us free from drugs.</p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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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<item>
		<title>Comment on 半分鐘,一人一信抗衡網絡廿三條,一信不能少！ by Roddy</title>
		<link>http://www.nocensorshiphk.com/?p=304&cpage=1#comment-22</link>
		<dc:creator>Roddy</dc:creator>
		<pubDate>Sun, 08 Feb 2009 15:28:29 +0000</pubDate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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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<description>《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》檢討的第一輪公眾諮詢意見建議 

(A) 擴大設立審裁機構，成員可由各區議會各團體推薦。由現在人數增多至八百人，即香港最少每萬人中有一個代表，並於一年、三年、五年檢訂尺度，與時並進。定義 定義 在不同人可能有不同定義，枉論在世界上各個國家不同宗教、文化等等因素影響。 

我建議不如訂立一種尺度，例如：裸露下身到某一程度、暴力圖片不能見血，影片暴力打鬥場面不能超過幾多秒等等... 這個標準尺度可以在公眾人仕多個渠道收集意見，然後交由擴大的審查員刻定作為量度標準。 

(B) 執法模式 希望執法部門能查找市面所有違反《條例》的物品，並對該些物品採取執法行動。 我認為所有人包括為人父母師長等，都有責任舉報。﹤希望在影視處設立網上投訴網頁﹥全民監察 

(C) 執法的先後次序 有社會人士認為，我們應加倍注意電子遊戲、電腦遊戲等日漸受青少年歡迎的新類型物品。 新事物每日都推陳出新。


全民舉報。加強執法 

(A) 執法部門的分工我認為，將現在評級人員數目擴大並有需要收緊物品評級制度。但仍保持三級制免公眾混淆。 現行評級制度下的第II類（不雅）範圍太過廣泛。我認為，將現在評級人員數目擴大並有需要收緊物品評級制度。但仍保持三級制免公眾混淆。 擴大評級人員數目釐清分級標準 重整現行評級制度 現行評級制度下的第II類（不雅）範圍太過廣泛。

我認為，分級制應改為： 所有物品隨意發放，毋須分級。除以下所屬例外

 第I類==十八歲以下疑似不良、意識有問題或對道德有損，由家長決定。

 第II類==十八歲以上涉及色情、暴力、誇張失實、鼓吹歪風，扭曲人性，個人自行決定。 

第III類==重點賣弄色情、暴力、不正當行為、散播道德不良意誠識。

新媒體監察

 新媒體日新月易，要監管真是談何容易，況且要立例監管，此舉可能令人感到政府有意監管網上自由，侵犯人權。另一方面,增加它們的成本,最終亦會將這些成本加到用戶身上。 

禁止發放如有違例，照新例處以刑罰 影視處可擔當投訴及查找市面所有違反《條例》的物品並作初步裁判分級，有爭議再交司法法庭裁判。 警務處可擔當境內執法工作，並應負起宣傳及教育工作。 海關應擔當境外查核新媒體（例如：互聯網）不當資訊發放監察角色。 

反而應由源頭做起。注意電子遊戲、電腦遊戲經營公司，依法重刑打擊。 我們應否加倍注意新類型物品？你主要考慮的因素是什麼？ 所有新類型物品應加倍留意，主要考慮的因素是色情、暴力、意識不良。所有物品經營或發放者必須自行送檢。 

我很認同18歲以下人士不應該接觸淫褻及不雅內容，此點可由家長决定購買提供軟件過濾。最重要都是家長能夠有效為子女,這方面政府能否為家長去提供這些軟件及資訊? 增加刑罰 所謂治亂世用重典。

加重刑罰

我贊成將現有的刑罰加倍。並加上社會服務令，去服務一些色情荼毒青少年犯下罪行服刑中罪犯。 而且屢犯不改，可以剝奪政治權利及居留權。 公眾教育 我相信政府有責任去宣傳及教育現在新一代年青人的道德標準。

在80年代後社會經濟起飛，生活漸趨富裕，但道德開始淪落，風氣敗壞，人人都忙着二十四小時賺錢，忘卻了下一代的家庭教育，加上政府教育政策失誤。催生了很多不應當教師的教師，去教育新生一代；加上傳謀不負責的發放有違道德標準的媒引，令到現代年輕人耳濡目染，道德敗壞、沒有公德心、自私自利不顧他人！

道德標準

 個人覺得社會上應有公認的道德標準，而這個標準隨時代演變是會有所改變，不過，在每個成年人都會在心底有一個尺度有一個底線，以這個尺度底線加諸在自己或親女朋子都可適用的話，那就可以用作測度公眾的接受程度。 我鼓勵及贊成政府應當多作宣傳及教育現代的標準，而且層面應由學校教師、家長父母開始做起，以青少年為核心並擴展到年輕人。 相信祗要道德教育、公民教育納回正軌，甚麼規定、條例、三級制都不再需要。

我期待政府擔當起這個角色，並希望下一代可以移風易俗，返璞歸真。 -</description>
		<content:encoded><![CDATA[<p>《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》檢討的第一輪公眾諮詢意見建議 </p>
<p>(A) 擴大設立審裁機構，成員可由各區議會各團體推薦。由現在人數增多至八百人，即香港最少每萬人中有一個代表，並於一年、三年、五年檢訂尺度，與時並進。定義 定義 在不同人可能有不同定義，枉論在世界上各個國家不同宗教、文化等等因素影響。 </p>
<p>我建議不如訂立一種尺度，例如：裸露下身到某一程度、暴力圖片不能見血，影片暴力打鬥場面不能超過幾多秒等等&#8230; 這個標準尺度可以在公眾人仕多個渠道收集意見，然後交由擴大的審查員刻定作為量度標準。 </p>
<p>(B) 執法模式 希望執法部門能查找市面所有違反《條例》的物品，並對該些物品採取執法行動。 我認為所有人包括為人父母師長等，都有責任舉報。﹤希望在影視處設立網上投訴網頁﹥全民監察 </p>
<p>(C) 執法的先後次序 有社會人士認為，我們應加倍注意電子遊戲、電腦遊戲等日漸受青少年歡迎的新類型物品。 新事物每日都推陳出新。</p>
<p>全民舉報。加強執法 </p>
<p>(A) 執法部門的分工我認為，將現在評級人員數目擴大並有需要收緊物品評級制度。但仍保持三級制免公眾混淆。 現行評級制度下的第II類（不雅）範圍太過廣泛。我認為，將現在評級人員數目擴大並有需要收緊物品評級制度。但仍保持三級制免公眾混淆。 擴大評級人員數目釐清分級標準 重整現行評級制度 現行評級制度下的第II類（不雅）範圍太過廣泛。</p>
<p>我認為，分級制應改為： 所有物品隨意發放，毋須分級。除以下所屬例外</p>
<p> 第I類==十八歲以下疑似不良、意識有問題或對道德有損，由家長決定。</p>
<p> 第II類==十八歲以上涉及色情、暴力、誇張失實、鼓吹歪風，扭曲人性，個人自行決定。 </p>
<p>第III類==重點賣弄色情、暴力、不正當行為、散播道德不良意誠識。</p>
<p>新媒體監察</p>
<p> 新媒體日新月易，要監管真是談何容易，況且要立例監管，此舉可能令人感到政府有意監管網上自由，侵犯人權。另一方面,增加它們的成本,最終亦會將這些成本加到用戶身上。 </p>
<p>禁止發放如有違例，照新例處以刑罰 影視處可擔當投訴及查找市面所有違反《條例》的物品並作初步裁判分級，有爭議再交司法法庭裁判。 警務處可擔當境內執法工作，並應負起宣傳及教育工作。 海關應擔當境外查核新媒體（例如：互聯網）不當資訊發放監察角色。 </p>
<p>反而應由源頭做起。注意電子遊戲、電腦遊戲經營公司，依法重刑打擊。 我們應否加倍注意新類型物品？你主要考慮的因素是什麼？ 所有新類型物品應加倍留意，主要考慮的因素是色情、暴力、意識不良。所有物品經營或發放者必須自行送檢。 </p>
<p>我很認同18歲以下人士不應該接觸淫褻及不雅內容，此點可由家長决定購買提供軟件過濾。最重要都是家長能夠有效為子女,這方面政府能否為家長去提供這些軟件及資訊? 增加刑罰 所謂治亂世用重典。</p>
<p>加重刑罰</p>
<p>我贊成將現有的刑罰加倍。並加上社會服務令，去服務一些色情荼毒青少年犯下罪行服刑中罪犯。 而且屢犯不改，可以剝奪政治權利及居留權。 公眾教育 我相信政府有責任去宣傳及教育現在新一代年青人的道德標準。</p>
<p>在80年代後社會經濟起飛，生活漸趨富裕，但道德開始淪落，風氣敗壞，人人都忙着二十四小時賺錢，忘卻了下一代的家庭教育，加上政府教育政策失誤。催生了很多不應當教師的教師，去教育新生一代；加上傳謀不負責的發放有違道德標準的媒引，令到現代年輕人耳濡目染，道德敗壞、沒有公德心、自私自利不顧他人！</p>
<p>道德標準</p>
<p> 個人覺得社會上應有公認的道德標準，而這個標準隨時代演變是會有所改變，不過，在每個成年人都會在心底有一個尺度有一個底線，以這個尺度底線加諸在自己或親女朋子都可適用的話，那就可以用作測度公眾的接受程度。 我鼓勵及贊成政府應當多作宣傳及教育現代的標準，而且層面應由學校教師、家長父母開始做起，以青少年為核心並擴展到年輕人。 相信祗要道德教育、公民教育納回正軌，甚麼規定、條例、三級制都不再需要。</p>
<p>我期待政府擔當起這個角色，並希望下一代可以移風易俗，返璞歸真。 -</p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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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<item>
		<title>Comment on 網友關注教會學校強逼家長支持淫審 by Marcel</title>
		<link>http://www.nocensorshiphk.com/?p=368&cpage=1#comment-13</link>
		<dc:creator>Marcel</dc:creator>
		<pubDate>Tue, 03 Feb 2009 11:40:49 +0000</pubDate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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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<description>教會保守勢力以一已道德標準價值 ，凌駕社會公眾人士的價值觀 ，這是比封建社會時代更加倒退的事 。並且嚴重影響青少年在思想判別上的自由 ，同時亦令香港在藝術及文化的認知水平蒙羞 ，如大衛像事件 。</description>
		<content:encoded><![CDATA[<p>教會保守勢力以一已道德標準價值 ，凌駕社會公眾人士的價值觀 ，這是比封建社會時代更加倒退的事 。並且嚴重影響青少年在思想判別上的自由 ，同時亦令香港在藝術及文化的認知水平蒙羞 ，如大衛像事件 。</p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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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<title>Comment on 半分鐘,一人一信抗衡網絡廿三條,一信不能少！ by Edwin</title>
		<link>http://www.nocensorshiphk.com/?p=304&cpage=1#comment-9</link>
		<dc:creator>Edwin</dc:creator>
		<pubDate>Sat, 31 Jan 2009 16:54:21 +0000</pubDate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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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<description>對現今色情資訊范濫感到令人嘆息, 
不過認為以法律禁止非好辦法。</description>
		<content:encoded><![CDATA[<p>對現今色情資訊范濫感到令人嘆息,<br />
不過認為以法律禁止非好辦法。</p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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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<title>Comment on 半分鐘,一人一信抗衡網絡廿三條,一信不能少！ by jacky chong</title>
		<link>http://www.nocensorshiphk.com/?p=304&cpage=1#comment-8</link>
		<dc:creator>jacky chong</dc:creator>
		<pubDate>Sat, 31 Jan 2009 13:54:09 +0000</pubDate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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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<description>．歐洲人權法庭指出政府必須提出「相關及充份」(relevant and sufficient)的理據，方能作出任何限制言論及表達自由的規定（Handyside v UK, 1976）。是次諮詢文件理據粗疏，缺乏具體科學實證，證明色情或暴力資訊對青年人及成人必然有害。</description>
		<content:encoded><![CDATA[<p>．歐洲人權法庭指出政府必須提出「相關及充份」(relevant and sufficient)的理據，方能作出任何限制言論及表達自由的規定（Handyside v UK, 1976）。是次諮詢文件理據粗疏，缺乏具體科學實證，證明色情或暴力資訊對青年人及成人必然有害。</p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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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<item>
		<title>Comment on 半分鐘,一人一信抗衡網絡廿三條,一信不能少！ by B. Tsz Ho Ng</title>
		<link>http://www.nocensorshiphk.com/?p=304&cpage=1#comment-6</link>
		<dc:creator>B. Tsz Ho Ng</dc:creator>
		<pubDate>Fri, 30 Jan 2009 17:58:48 +0000</pubDate>
		<guid isPermaLink="false">http://www.nocensorshiphk.com/?p=304#comment-6</guid>
		<description>支持~~ !!   支持~~  !!

I had learned about this from www.hkreporter.com (香港人網 Myradio 線上討論區).  

from Oregon, USA</description>
		<content:encoded><![CDATA[<p>支持~~ !!   支持~~  !!</p>
<p>I had learned about this from <a href="http://www.hkreporter.com" rel="nofollow">http://www.hkreporter.com</a> (香港人網 Myradio 線上討論區).  </p>
<p>from Oregon, USA</p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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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</item>
	<item>
		<title>Comment on 070728_ming_pao.jpg by a thinker</title>
		<link>http://www.nocensorshiphk.com/?p=146&cpage=1#comment-5</link>
		<dc:creator>a thinker</dc:creator>
		<pubDate>Fri, 30 Jan 2009 13:45:09 +0000</pubDate>
		<guid isPermaLink="false">http://oat.leslovestudy.com/?p=146#comment-5</guid>
		<description>Bravo Leung!</description>
		<content:encoded><![CDATA[<p>Bravo Leung!</p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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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</item>
	<item>
		<title>Comment on 網友關注教會學校強逼家長支持淫審 by Joseph</title>
		<link>http://www.nocensorshiphk.com/?p=368&cpage=1#comment-3</link>
		<dc:creator>Joseph</dc:creator>
		<pubDate>Mon, 26 Jan 2009 04:20:54 +0000</pubDate>
		<guid isPermaLink="false">http://www.nocensorshiphk.com/?p=368#comment-3</guid>
		<description>教會學校以權威收買家長意見, 這根本就是反民主社會

難道一般市民沒權發表意見嗎?

即使不信亦必須要支持某一宗教所實行的教義?

這根本就是天方夜譚</description>
		<content:encoded><![CDATA[<p>教會學校以權威收買家長意見, 這根本就是反民主社會</p>
<p>難道一般市民沒權發表意見嗎?</p>
<p>即使不信亦必須要支持某一宗教所實行的教義?</p>
<p>這根本就是天方夜譚</p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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